申请事项:
1、所有奖励项目,须由学生个人线上提出申请,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。
2、各奖励项目报送时间有两次,分别为当年9月10日和12月1日,此类经费从学校奖贷基金中列支,逾期不予受理。
3、奖励项目具体额度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考当年的《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资助和奖励办法》(见附件)。
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毕业生就业资助和奖励办法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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